【編聊邊看,我想讓你知道的是】
看不慣某篇文章或別人的留言,
壓抑不住激動的心馬上在貼文串底下開戰…
小心!髒話、人身攻擊、抹黑的詞語
這些偏激的言詞很可能會害你吃上官司,
只要對方有心,就可以提告,
告什麼罪?別緊張,現在馬上告訴你:
妨害名譽、公然侮辱跟誹謗差別在哪裡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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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法律010
網路留言要小心!
近日 PTT滿 25歲生日,引爆網友的回憶殺,
不過陪伴鄉民度過每個火熱話題的背後,
其實也暗藏許多與法律相關的爭議和糾紛,
目前最惡名昭彰的就是「訟棍釣魚」的狀況!
部分網友會利用偏激的言論點燃他人怒氣,
進而誘導他人講出不理性或具有攻擊性的言論,
再截圖威脅提告公然侮辱或誹謗,
私下賺取和解金,或直接靠訴訟爽拿賠償金。
先激怒你,再等著用法律告你
坐收賠償金
越來越多人發現這種「賺錢管道」後
就開始「善加利用」,常去蹭網路議題扔誘餌,
尤其政治新聞底下留言最容易攪和,
故意發表立場敵對的意見等人自投羅網,
儘管媒體已經大幅報導這個狀況,
鄉民們也四處奔相走告、相互提醒,
但還是不免有怒火壓過理性的時刻,
只是當對方有機可乘後,
往往刪文也阻止不了荷包大失血。
現在只要有留言討論處幾乎都看得到「姜太公釣魚」,
雖然這種在道德上有缺失的行為讓大量網友反彈,
不過在法律上似乎沒什麼懸念,
畢竟若真的踩到了違法的那條線,
被告妨害名譽也無法全身而退。
不過到底妨害名譽、
公然侮辱跟誹謗的差別在哪裡?
公然侮辱構成要件低,
一不小心就落入陷阱
公然侮辱其實很容易成立,
只要你讓其他人在
「可以聽得見、看得見、知情」的狀況下,
故意對人(包含人類及法人組織)
做出「侮辱人格、名譽、尊嚴」的言行就可能成立。
有些人會以為網路上的言論不用負責任,
可以暢所欲言、大放厥詞,
但其實法院認為,
「臉書上的化名,
是代表個人在網路世界中的標記,
在網路虛擬世界也有所謂的評價存在,
可以連結到使用者的人格」,
所以不要以為湧進人家臉書貼文下罵個一兩句沒事,
只要當事人有心追究,就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
誹謗聽起來也很嚴重,
但到底差在哪?
簡單來說,公然侮辱偏向
「不具評論性質的謾罵、侮辱」,
例如單純罵人卑鄙、下流、無恥等。
誹謗則是將
「足以毀損他人名譽、貶低人格的評論」
或「非正確事實」等言語攻擊散佈於眾,
例如暗指XXX外遇、當妓女、
收回扣等不實言論。
如果還是搞不太清楚,
當有一天發現自己被罵,
忍無可忍的時候
也可以直接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交由法官判別也行,
畢竟不論是公然侮辱或誹謗,
都是包含在妨害名譽底下的罪名,
只要有證據,其他的就讓法院處理。
(想了解公然侮辱要怎麼蒐證、
一旦成立要賠償多少錢,可以參考:
也許我們不是這麼認同訟棍的行徑,
覺得既浪費司法資源又不道德,
但只要每個人都能謹守分寸,
在說話前多思考幾分鐘,
學著不要口出惡言傷害人,
不只可以明哲保身,
也可以讓訟棍們越來越難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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