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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父母會為了讓孩子未來能夠更輕鬆一些,而留下房產,並以「贈與」方式轉移至子女名下,但房地合一制上路後,由於稅基計算變得不同,將來賣屋時,子女可能面臨高額稅金。
文 / 李文瑜
以贈與方式轉移房產給子女,面臨高額稅金
為了讓孩子安居樂業,很多長輩會以贈與方式轉移房產給子女,但房地合一制上路後,由於稅基計算方式不同,將來賣屋時,子女可能面臨高額稅金。雖然近 1、2 年來房價有所鬆動,但想在大台北地區交通方便一點的地方置產,每坪房價仍動輒 40 萬、50 萬元起跳,讓今年 11 月即將步入禮堂的小陳大嘆買不起!(編按:文中的今年,指的是 2018 年)陳爸爸為了減輕小陳負擔,考慮買一間房子送給小陳,卻被朋友提醒:2016 年房地合一稅實施後,用贈與方式幫子女解決居住問題,將來賣房時,子女可能面臨高額稅金。
簡單來講,房地合一稅可以用 2 個公式計算稅額:
公式 ①:課稅所得=賣價-取得成本(買價)-相關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
公式 ②:應納稅額=課稅所得× 適用稅率。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解釋,父母贈與不動產時,會用「房屋評定現值」和「土地公告現值」核算贈與稅,將來這筆費用就會成為子女取得房屋的成本,在低取得成本下,會拉高房屋交易所得稅。賣屋時除了要依照房屋持有時間比率,與買方拆分房屋稅及地價稅外,還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及房屋交易所得稅,房地合一實施後,土增稅並未調整,但為了避免重複課稅,申報賣屋交易所得總額時,會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
以贈與轉移房產 會拉低取得成本
楊建華指出,房地合一實施前,申報房屋交易所得有下列 3 種方式:
①核實認定法=(房屋售價-取得成本-相關費用)× 房屋占房地比;
②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法=房屋評定現值× 財產交易所得核定標準率;
③以總成交金額×房屋占房地比× 15%。
因為房屋評定現值和市價兩者間有相當程度的落差,過去民眾大多採用第 2 種方式申報房屋交易所得稅,以節省稅費,故計算方式和「取得成本」無關。房地合一實施後,依規定,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取得的房子,且持有時間超過 2 年出售,仍適用舊制,其餘都要採房地合一制申報房屋交易所得稅。也就是說,陳爸爸不論是現在買新房子贈與小陳,或是將手上既有、2015 年底以前買的房子贈與小陳,因為小陳「取得房子」的時間是在 2016 年 1 月 1 日之後,將來賣房子時都要採房地合一制申報,在小陳取得成本以陳爸爸的贈與稅計算下,會拉高課稅所得。那麼,房產究竟該怎麼轉移才省稅?楊建華用以下 4 種情況試算,說明哪一種方法較能省稅(見步驟 3)。
步驟 1:了解房地合一制
房地合一制下,房屋交易所得稅必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起算,在 30 天內申報。為了鼓勵民眾長期持有,避免短期買賣炒高房價,房地合一稅對於短期買賣者課徵高稅負,持有 1 年內出售,適用稅率達 45%,持有 1∼2 年出售,適用稅率 35%,持有 10 年以上,稅率降到 15%。
步驟 2:了解贈與稅、房地合一稅計算方式
說明:➊ 相關費用(如契稅、印花稅、代書費、仲介費等)無法拿出單據舉證時,以成交價 5% 計算。➋ 買賣時另課土地增值稅,故在計算交易所得稅時,會扣除土地漲價總數額。
步驟 3:父母移轉房產 4 種方法比一比
陳爸爸在新北市有一間 1,500 萬元房產(評定現值 600 萬元),想送給小陳當新房,為了試算稅負,假設小陳取得房產後 5 年售出,售價 2,200 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 100 萬元,這中間會產生贈與稅(陳父贈與時繳納)、土地增值稅及所得稅(小陳出售房子時繳納)。
1. 陳父直接贈與不動產給小陳
結論:➊節稅空間較小➋若小陳能多持有 1 年(累計持有 6 年),且該屋符合自用住宅條件,適用稅率降為 10%,且享有 400 萬元免稅額,所得稅降為 99 萬元。計算方式:(2,200 萬-600 萬-110 萬-100 萬-400 萬)×10%=99 萬元。
2. 陳父贈與小陳 1,500 萬元另買他屋
結論:➊ 贈與稅及房屋交易所得稅相加,較第 1 種方法省下 90 萬元稅金,且不須課徵土增稅➋ 陳父的 1,500 萬元可分 7 年贈與,則不用繳納贈與稅。
3. 陳父幫小陳出 500 萬元頭期款另買他屋
結論:➊小陳要有能力自付剩餘 1,000 萬元購屋費用➋ 陳父亦可用分年贈與方式節稅,幫小陳支付剩餘的 1,000 萬元購屋費用。
4. 陳父用 1,200 萬元將房產賣給小陳
結論:➊ 小陳要有能力自付 1,200 萬元購屋費用;➋陳父用越低的價格賣給小陳,未來小陳出售房子計算交易所得稅時,所得稅基越高。
最後總結
以現金分年贈與讓小陳自己買房,最能達到節稅效果。說明:土增稅僅計算小陳取得房屋時是否有該項費用,不管以何種方式取得房產,小陳賣屋時都要再另繳一筆土增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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